体系认证
今天着重探讨了GB/T 19001-2016标准中8.7不合格输出控制与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之间的五个不同,旨在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对不合格管理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些组织存在质量管理人员对标准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在不合格输出的控制和不合格和纠正措施上容易混淆。因此,针对GB/T 19001-2016标准的8.7不合格输出的控制与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两个条款的区别进行分析,以便于组织更好地对不合格实施有效控制和处置,提高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一、内容阶段不同
8.7不合格输出的控制属于标准“8运行”的内容,而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属于标准“10改进”的内容;8.7是PDCA循环中的“实施(Do)”阶段,而10.2是“处置(Act)”阶段。因此,这就决定了标准的8.7和10.2两条款在属性要求、过程控制上的不同。
二、要义目的不同
在标准的8.7条款实施目的就是防止不合格输出在非预期的情况下,流入下一阶段或交付顾客;而标准中10.2条款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不合格的处理,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
三、适用范围不同
8.7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条款重点强调和适用的是产品和服务的不合格的范围;而标准中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条款不仅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不合格,更突出涉及体系及过程的不合格、投诉、员工意见等范围,如内、外部审核发现、不符合法定要求、顾客投诉等。因此,标准的8.7条款适用范围窄小,标准的10.2条款适用范围宽大。
四、处置要求不同
标准中8.7条款重点是对已发生的产品和服务的不合格的纠正,处置对象是产品和服务;而标准中10.2条款重点是对已发生的所有(除产品和服务不合格的纠正外)不合格的纠正或纠正措施(更加注重纠正措施),处置对象是整个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中8.7条款强调的是“纠正”;而标准中10.2条款重点突出针对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并防止再发生,强调的是“纠正措施”。
五、实施意愿不同
标准中8.7条款针对不合格的措施可以看作为只是“就事论事”、仅仅“治标”;而标准中10.2条款针对不合格的措施就可以看作为是“追本溯源”、“标本兼治”。标准中8.7条款实施的是“被动补救”的措施;而标准中10.2条款体现“主动防御”的理念。
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GB/T 19001-2016标准中8.7不合格输出控制与10.2不合格和纠正措施条款的差异,有助于组织合理处置不合格,有助于组织审核认证,有助于组织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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